建筑總包收取了分包單位水電費,請問可以向分包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017-09-08 09:0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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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總包單位收取了分包單位水電費,分包單位索要轉供水電費發票,但是建筑總包單位的經營范圍中并沒有這一項,請問可以向分包單位開具發票嗎?可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問:建筑總包單位收取了分包單位水電費,分包單位索要轉供水電費發票,但是建筑總包單位的經營范圍中并沒有這一項,請問可以向分包單位開具發票嗎?可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這種轉供水電費屬于臨時性業務,建議建筑總包單位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后,增加相應征收品目,自行開具發票.如果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建議攜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由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代開專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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