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補發以前年度工資如何計稅?
對納稅人一次取得數月工資或補發調整工資征稅問題規定,鑒于有的單位因資金短缺,對所屬人員月工資(不包括當月應領取的數月獎金,年終加薪、年終分紅等)數月集中支付;有的單位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標準調資,還有的晉職、晉級,其上調工資部分往往一次或分次補發。對確有上述情況的單位,報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后,可按照納稅人應取得工資收入的所屬期間,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補發全額工資除以工作月數=每月實得工資,用每月實得工資和稅率比較分級計算應交稅;應交稅乘以工作月數=應交稅額;補發全額工資減去應繳稅額=補發實發數額。

個人勞務報酬個稅的稅率是多少?
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稅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后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補發工資個人所得稅是計算,應該先用補發的工資除以補發月份,這樣得到月收入后,用月收入扣除3500,剩下的部分則是應納稅額。大家都清楚了嗎?如果還是不清楚歡迎你來會計學堂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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