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資產減值可以轉回嗎
交易性金融資產按是公允價值計量的,而不是歷史成本。所以在期末,它的賬面價值要根據市場公允價值來調整。而計提減值準備的目的就是讓賬面價值不被高估而做的調整。所以,有了公允價值調整,就不用計提減值準備了。即然不計提減值準備,就不存在可以不可以轉回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準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于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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