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支付導游費等能從營業額中扣除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的規定,旅行社組織旅游團在中國境內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費減去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后的余額為應納營業稅的營業額。所以對于旅行社而言,支付的導游費等能從營業額中扣除。

那么相對于建筑企業的營業額如何計算呢?
建筑安裝工程中的營業額是指從事建筑、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收取的全部收入,還包括建筑、修繕、裝飾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當安裝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的產值時,也包括安裝設備的價款。但建筑業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其營業額不包括付給分包或轉包人的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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