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能稅前扣除嗎?
《中共中央組織部 財政部 國務院國資委黨委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 (組通字〔2017〕38號)規定:
一、國有企業(包括國有獨資、全資和國有資本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主要通過納入管理費用、黨費留存等渠道予以解決。納入管理費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由企業黨組織本著節約的原則編制經費使用計劃,由企業納入年度預算。
二、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實際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作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年末如有結余,結轉下一年度使用。累計結轉超過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2%的,當年不再從管理費用中安排。
因此,貴公司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實際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作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黨組織工作經費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能稅前扣除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另外,根據《關于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4號)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業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廢止《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
《關于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0號)明確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的地區,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也可憑合法、有效的工會經費代收憑據依法在稅前扣除”。
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能稅前扣除嗎?上文介紹了國有企業的黨費,實際支出在不超過職工年度薪金的1%可以在企業所得稅里面稅前扣除,上文關于黨費的稅務處理就介紹到這,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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