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保險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019-06-10 09:1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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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險一金是大多數的單位依照國家法律為職工提供的基本福利,當然也有的單位為職工提供了更多的福利,比如大病醫療。下面會計學堂和大家共同來看一下大病醫療保險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大病醫療保險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因此,大病醫療保險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大病醫療保險如果按其性質屬于補充醫療保險范圍的(例如2015年度深圳市實行的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且屬于為本企業任職或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可以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的規定,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

大病醫療保險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什么是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納稅人范圍比公司所得稅大。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及非居民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其生產經營所得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所得稅。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個人獨資企業及合伙企業除外。

大病醫療保險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正如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大病醫療是補充醫療保險,不在規定的稅前扣除范圍之內,但是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會計學堂小編這樣說,大家可否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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