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轉讓股權要交納個稅嗎
個人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依法按“財產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的各項財產轉讓所得,包括轉讓有價證券(除股票轉讓所得外)、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都要納稅。
財產轉讓所得,以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財產原值,是指:
(1)有價證券,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2)建筑物,為建造費或者購進價格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3)土地使用權,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4)機器設備、車船,為購進價格、運輸費、安裝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5)其他財產,參照以上方法確定。
納稅義務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合理費用,是指賣出財產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費用。

股權轉讓所得的個稅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二十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一)受讓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二)股權轉讓協議已簽訂生效的;(三)受讓方已經實際履行股東職責或者享受股東權益的;(四)國家有關部門判決、登記或公告生效的;(五)本辦法第三條第四至第七項行為已完成的;(六)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有證據表明股權已發生轉移的情形。
因此,個人股權轉讓所得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應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自然人轉讓股權要交納個稅嗎?個人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依法按“財產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自然人轉讓股權應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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