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業的設計制版費要征文化事業建設費嗎
【問題】
廣告行業收取的設計制版費是否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是否屬于法定應交費用?稅務局代哪些部門收取?

【解答】
1、根據一九九七年七月七日開始執行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1997]95號)文件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以下簡稱繳費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七)廣告業,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等形式為介紹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通告、聲明等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廣告行業收取的設計制版費應按廣告業繳納營業稅,因此,也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2、財稅[1997]95號為財政部下發的規范性文件,文化事業建設費屬于法定應交的費用。
3、財稅[1997]95號文件規定:第十條 文化事業建設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建立專項資金,用于文化事業建設。具體管理和使用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條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征收管理,依照國家有關營業稅征收管理的規定及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因此,文化事業建設費屬于稅務部分征收的一項專項資金,不是為哪個部門代為收取的。
廣告業的設計制版費要征文化事業建設費嗎?通過上文,大家了解廣告業的設計制版費發生時,應如何進行稅務處理。工作人員平時申報納稅的時候,需要注意,及時繳納相應的稅款。有疑問的話,可以到會計學堂官網,找我們的答疑老師,在線幫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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