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的新規定是什么?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未達到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免征增值稅。
2、2018年12月31日前,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深圳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現行納稅期限為一個季度,2018年12月31日前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執行口徑如下:以一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含個體工商戶及臨時稅務登記中的個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暫免征收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季度中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在季度內一般納稅人資格生效前月份仍為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暫免征收增值稅。

2018年增值稅起征點適用范圍?2018年增值稅起征點是多少?
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但不適用于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即:增值稅起征點僅適用于個體工商戶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個人。
2018年增值稅起征點標準(以深圳為例)
1、銷售貨物月銷售額20000元
2、銷售應稅勞務月銷售額20000元
3、提供應稅服務月銷售額20000元
4、按次納稅每次(日)銷售額500元
2018年小規模納稅增值稅起征點仍然是3萬元/月。為繼續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推動創業就業,經國務院批準,規定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繼續執行至2018年12月31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1號):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的新規定是什么?大家先要分清楚是什么情況下的新規,它的前提不同起征點也是不同的。大家完全明白了嗎?如沒有,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可隨時為大家解答。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