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計稅項目土地增值稅收入計算
答:按《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18號公告)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
則其銷項稅=(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11%
不含稅收入=銷售額-銷項稅

土地增值稅的應稅收入
按財稅[2016]43號《關于營改增后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規定,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為不含增值稅收入。
則一般計稅方式下,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11%;
也有同行認為,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11%);
該方式沒有考慮土地的進項稅問題,按2016年18號公告規定,雖然土地沒有直接進行進項抵扣,但事實上已經把土地的進項稅問題考慮進去了,因此,如果用該種方法確認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那么按財稅[2016]43號的規定,允許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計入扣除項目,則應將土地涉及的進項(虛擬)不計入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也即土地增值稅扣除金額中須減少土地的虛擬進項,即土地價款÷(1+11%)*11%。
以上詳細介紹了一般計稅項目土地增值稅收入計算方法,也介紹了土地增值稅的應稅收入是怎么回事。作為一名房地產企業的稅務會計,一定要明白,一般計稅項目下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是怎樣的。如果你不是很明白,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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