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轉讓業務的增值稅處理?
根據《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的規定,(刪除"金融商品轉讓是指外匯轉讓、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托、理財產品類等各類資產管理商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后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時,不得轉入下一會計年度.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金融商品轉讓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符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二十二)款所列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
營改增后,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收入按照貸款服務征稅,由此可見買入價將不再扣除金融商品持有期間的利息.由此推斷,股票的買入價也不應扣除股票持有期間取得的股息,即企業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不征增值稅.
理財產品屬于金融商品,如果該理財產品允許在二級市場流通,則應按照金融商品轉讓征收增值稅,反之,若理財產品不能在二級市場流通,只能到期贖回,則不能按照金融商品轉讓征收增值稅,其取得的收益應區別情況處理,若該理財產品可以取得固定或保底的回報,應作為利息收入按照貸款服務征收增值稅,若理財收益不固定、不保底,則不征增值稅.

"營改增"后,增值稅的稅率有哪幾類?
1.17%稅率的適用行業:1、銷售或進口貨物(除適用13%的貨物外);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3、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2.13%稅率的適用行業:1、糧食、食用植物油;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天然氣等居民用煤炭制品;3、圖書、報紙、雜志;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農業產品;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行業.
3.11%稅率的適用行業:1、轉讓土地使用權;2、銷售不動產;3、提供建筑服務;4、提供交通、郵政、電信等服務.
4.6%稅率的適用行業:1、提供現代服務;2、提供金融服務;3;提供電信服務;4、提供生活服務;5、銷售無形資產.
5.零稅率的適用行業:1、國際運輸服務;2、航天運輸服務;3、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境外消費服務;4、財政部和稅務局總局規定的其他服務;納稅人出口貨物.
6.3%的稅率適用于所有的增值稅征收率.
7.5%的稅率適用的行業:1、銷售不動產;2、經營租賃服務;3、中外合作開采的原油、天然氣等.
金融商品轉讓業務的增值稅處理?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要根據實際的金融產品來確定需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所以大家不能夠盲目跟從,財會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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