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鋪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嗎
對于土地增值稅,根據增值額的不同,稅率分別為30%、40%、50%和60%。賣房人也可以選擇核定征收的方式,按轉讓二手房交易價格全額的1%征收率繳納土地增值稅。居民個人轉讓普通住房以及個人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也就是說主要有以下五種情況: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部分,稅率為40%;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部分,稅率為50%;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適用稅率為60%;
5、既無購房發票證明,又無房屋評估報告,按轉讓交易價格全額1%征收。

二手商鋪稅收的計算方法
1)計算扣除項目金額合計
①提供購房發票的,扣除項目金額:
扣除項目金額合計 = 取得房地產所支付金額 + 增值稅 + 城建稅 + 教育費附加 + 印花稅 + 取得房地產時所繳納的契稅 + 按發票金額每年加計5% ;
②凡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但能夠提供房地產評估報告的,扣除項目金額:
扣除項目金額合計 = 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時所支付的金額證明 + 評估報告中經稅務機關確認的房屋重置成本現值 + 增值稅 + 城建稅 + 教育費附加 + 印花稅 + 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時所繳納的契稅 + 價格評估費用;
2) 計算增值額
增值額 = 轉讓房地產收入總額(轉讓房地產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按照核定價格)- 扣除項目金額合計;
3) 計算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之比(℅)
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之比 = 增值額 ÷ 扣除項目金額;
4) 計算土地增值稅
①(增值額/扣除總額)*100%≤50%的:應繳納土地增值稅額 = 增值額 × 30%;
②(增值額/扣除總額)*100%>50%≤100%的: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額 = 增值額 × 40% - 扣除項目金額 × 5%;
③(增值額/扣除總額)*100%>100%≤200%的: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額 = 增值額 × 50% - 扣除項目金額 × 15%;
④(增值額/扣除總額)*100%>200%的: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額 = 增值額 × 60% - 扣除項目金額 × 35%。
從上述的計算方式中可以看出,土地增值稅是對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而就其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種稅。那么對于二手商鋪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就說道這里,如果你還有什么問題可以來會計堂咨詢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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