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收到財政補助專項資金會計分錄
1、實際收到專項撥款: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2、撥款項目完成,形成各項資產的部分,按實際成本:
借:固定資產(或其它相關科目)
貸:有關科目
同時:
借:專項應付款
貸:資本公積----撥款轉入
3、未形成資產需核銷的部分,經批準:
借:專項應付款
貸:有關科目
專項資金按照下列原則管理和使用規定
(一)統籌規劃。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科技發展實際需求和現有科技資源布局,編制本省科技基礎條件建設五年規劃,并在規劃內確定分年度支持重點。
(二)突出重點。專項資金應當集中財力辦大事,重點支持能夠提升本地區、單位科技創新能力或科學普及水平的項目。
(三)傾斜扶持。專項資金對中西部地區給予適當傾斜扶持。
(四)專款專用。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規定用途專款專用,不得用于本辦法規定范圍以外的項目,不得抵頂單位行政、事業經費。各級科技、財政部門和有關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
好了,關于上述“國企收到財政補助專項資金會計分錄”的問題,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樣了呢?專項資金按其形成來源主要可分為專用基金、專用撥和專項借款三類。如果大家還有什么不懂的,歡迎在線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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