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增值稅可以抵扣嗎
答:營改增后,房地產行業可以抵扣進項稅的項目主要有建筑公司提供的進項稅、購買材料的進項稅、購置設備的進項稅、日常辦公費用的進項稅等。具體如下:
建筑公司提供的進項稅,如工程款、包工包料的分包工程款等。
購買材料的進項稅,如采購鋼材、水泥、預拌砂漿、預拌混凝土、木材、模板、腳手架管等。
購置設備的進項稅,如購買塔吊等起重吊裝設備、電梯等設備、運輸車輛及其他車輛。
日常辦公費用的進項稅,如:電腦、打印機、水電油氣費等。
綜上所述幾項,可以抵扣進項稅的項目進行抵扣,必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方可進行。

房企土地成本抵扣增值稅怎么計算
地產企業取得土地的方式是多樣的,假設其是通過轉讓的方式取得土地,即在市場上兩個企業交易主體間進行土地轉讓,那么根據財稅[2016]36號文(目前最為重要的營改增操作性文件)的相關規定,轉讓土地使用權是增值稅的應稅行為,稅率為10%。
所以,由于上一環節轉讓土地使用權征收了10%的增值稅,所以下一環節購買方可抵扣10%的增值稅,增值稅的抵扣鏈條是完整的,這種取得土地的方式完全可以在計算房地產企業增值稅時,運用抵扣法來實現土地成本進項稅額的抵扣。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
第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0%)
第五條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
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是指當期進行納稅申報的增值稅銷售額對應的建筑面積。
以上詳細介紹了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增值稅可以抵扣嗎,也介紹了房企土地成本抵扣增值稅怎么計算。作為一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務會計,一定要明白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成本是需要抵扣進項稅額的。如果你閱讀了本文內容,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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