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服務免征增值稅的有哪些
答:(一)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務。
工程總承包方和工程分包方為施工地點在境外的工程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均屬于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務。
(二)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工程監理服務。
(三)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四)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五)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
(六)標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七)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播映服務。
(八)在境外提供的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游服務。
(九)為出口貨物提供的郵政服務、收派服務、保險服務。

免征增值稅跨境服務需要的資料
(一)《跨境應稅服務免稅備案表》(見附件);
(二)跨境服務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三)提供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六)項、以及第(十)項第2目跨境服務,應提交服務地點在境外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提供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國際或者港澳臺運輸服務,應提交實際發生相關業務的證明材料;
(五)向境外單位提供跨境服務,應提交服務接受方機構所在地在境外的證明材料;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要求的其他資料。
跨境服務合同原件為外文的,應提供中文翻譯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者單位蓋章。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跨境服務免征增值稅的有哪些的全部內容,納稅人向境外單位有償提供跨境服務,該服務的全部收入應從境外取得,否則,不予免征增值稅。如果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線咨詢專業的會計學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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