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損失是否計入銷售額?
存貨的非正常損耗主要有兩種原因:(一)自然災害損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竊、發生霉爛變質等損失。前者在扣除保險公司等賠償后計入“營業外支出”,后者在扣除有關責任人員賠償后計入“管理費用”。但是“自然災害損失”,必須是“事前不可知、事中不可控、事后有證據”的損失。對于原因不明的損失,只能歸于“管理不善”,計入“營業外支出”。

非正常損失可以抵扣所得稅嗎?
所得稅處理 對于計入“管理費用”的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因為屬于責任單位管理上的原因,國家不可能因此而受稅款的損失,因此這部分損失不能在稅前扣除;而對于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不是企業主觀原因造成的,根據國稅發[1997]190號文件規定, 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的盤虧、毀損、報廢凈損失、壞賬損失,以及遭受自然災害等人類無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損失,經稅務機關審查批準后,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應該可以在稅前扣除。也就是說,“管理費用”中存貨的非正常損失,不能在稅前扣除,須作納稅調增,而“營業外支出”中的損失,可在稅前扣除,不用作納稅調整。
非正常損失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看,應該是計入“營業外支出”的會計分錄科目之下,大家都了解到這個內容了吧。那么小編關于問題“非正常損失是否計入銷售額?”就介紹到這里。如果還有其他關于企業的財務問題,可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可以直接在線向我們聯系。會計學堂的老師們會給大家一一解答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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