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會計分錄如何做?
一、會計分錄
首先要區別補助來源,一般來說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單位出.根據需計提人員的工作性質和來源作如下分錄:
(一)由社保出
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二)由企業出
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入職工對應的相關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二、傷殘就業補助金定義及計算
(一)含義:是指工傷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六級傷殘,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以及工傷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的傷殘就業補助金額.
(二)公式: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基數×月數
賠償基數為: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三、各傷殘等級補貼分類
(一)一級至四級
不享受.
因為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要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工崗位,享受傷殘津貼,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問題.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二)五級至六級:
五級30個月、六級25個月.
條件之一:①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②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③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支付責任: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第二款(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三)七級至十級:
七級20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10個月,十級5個月.條件之一: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②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③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④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支付責任: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四、其他有關規定
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含5年)的,應當支付全額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不足5年的,每減少一年扣除全額的20%,但最高扣除額不得超過全額的90%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會計分錄如何做?上文都有講到分清補助來源,根據需計提人員的工作性質和來源做出會計分錄,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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