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計稅方法是什么?
答: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其中一般納稅人提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一)一般計稅方法
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二) 簡易計稅方法
1. 銷售額的計算
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2. 發生折扣折讓的銷售額的確定
納稅人提供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稅服務,因服務中止或者折讓而退還給接受方的銷售額,應當從當期銷售額中扣減。扣減當期銷售額后仍有余額造成多繳的稅款,可以從以后的應納稅額中扣減。

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增值稅的一般計稅依據,指法定增值額。按原理設計其公式為:
計稅依據金額=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收入-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支付金額
由于我國增值稅采用間接計算法,并且增值稅又屬于價外稅,因此,增值稅的計稅依據表現的比較間接。按計稅依據內涵和現行增值稅的基本要素,其公式可為:
計稅依據金額=(銷售額+銷項稅額)-(購進額+進項稅額)
公式中的銷項稅額是指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收入中所含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是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支付的金額中所包含的增值稅;銷售額是指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收入中剔除銷項稅額后的余額;購進額是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支付金額中剔除進項稅額后的余額。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是什么?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小編在上文已經分別為大家做了解讀,為了方便大家的學習,增值稅的計稅依據也簡單介紹了,如果還有不能夠理解的地方,就來會計學堂咨詢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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