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人和復核人可以是同一人嗎?
不可以,必須是不同的人。
理論上是:開發票時,發票上開票人可以和收款人為同一人,但開票人和復核人不可為同一人。但國稅局認證系統可能只審核密碼區,無法審核開票人、復核人。也就是說認證能過,但不合規。

關于發票開票人、復核人和收款人的填寫
問: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收款人和復核人是不是必需要寫上?如沒寫,就不能抵扣嗎?
答: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一條:"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047號)第一條:"專用發票所有欄次必須如實填寫"、第二條:"各地稅務機關要嚴格執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對不按規定開具的專用發票(包括項目填寫不全、未蓋有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一律不能作為稅款的抵扣憑證."之規定專用發票所有欄次必須如實填寫,對項目填寫不全專用發票,一律不能作為稅款的抵扣憑證.
開票人和復核人可以是同一人嗎?不可以,審核或許可以過,但是不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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