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結轉成本后退回會計分錄
答:1、銷售退回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借:庫存商品--待維修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2、維修
借:生產成本---維修費用
貸:原材料(或銀行存款等)
3、結轉維修成本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維修費用
要是退回的商品,報廢了,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對
自己公司已經做成成品了,品保檢測不合格,應該先把產品入庫,
借:庫存商品--待維修
貸:生產成本--正確
以后重新把這些成品拆解,領出的時候,會計分錄,借:生產成本-產品 貸:庫存商品--不對
可以只核算維修費用,分錄如上.
也可以這樣
借:生產成本
貸:庫存商品---待維修商品

銷售退回的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九條規定: "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銷售退回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因此,對于銷售退回,企業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對于本年度未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這時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企業應按已記入"發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額,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科目.
2、對于本年度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退回的,企業一般應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成本.
如該項銷售退回已發生現金折扣的,應同時調整相關財務費用的金額;如該項銷售退回允許扣減增值稅額的,應同時調整"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的相應金額.
【例1】甲公司在2013年11月18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50000元,增值稅額為8500元,該批商品成本為30000元.乙公司在2013年11月27日支付貨款,2013年12月5日,該批商品因質量問題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當日支付有關款項.假定甲公司已按規定開具了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2013年11月18日銷售實現時,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58 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 5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30000
貸:庫存商品 30000
在2013年11月27日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58 500
貸:應收賬款 58 500
2013年12月5日發生銷售退回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 500
貸:銀行存款 58 500
借:庫存商品 30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30000
3、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應當按照有關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以上詳細介紹了商品結轉成本后退回會計分錄,也介紹了銷售的商品退回應該如何做賬.作為一名企業會計,商品退回是一種經常會發生的業務,一定要明白商品退回之后這應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這樣才能夠更好的核算.如果你對本文所講的內容還不滿意,建議你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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