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搬遷損失稅務處理怎么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規定,企業搬遷收入扣除搬遷支出后為負數的,應為搬遷損失.
搬遷損失可在下列方法中選擇其一進行稅務處理:一是在搬遷完成年度,一次性作為損失進行扣除.二是自搬遷完成年度起分3個年度,均勻在稅前扣除.上述方法由企業自行選擇,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2014年7月,紅巖公司因政府規劃發生政策性搬遷業務,取得搬遷補償收入3000萬元.搬遷中房屋、土地賬面價值拆除損失1500萬元,發生搬遷設備拆卸、運輸、安裝費用500萬元,發生職工安置費80萬元,2016年11月1日用搬遷補償資金重置固定資產600萬元.2016年12月完成搬遷.假設以前年度均盈利.請問如何進行會計和稅務處理?
分析
一、會計處理(單位:萬元)
(1)2014年取得搬遷補償收入
借:銀行存款3000
貸:專項應付款3000
(2)2014年房屋、土地賬面價值拆除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1500
貸: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1500
借:專項應付款1500
貸:遞延收益1500
(3)2014年支付搬遷設備拆卸運輸安裝費和職工安置費用
借:管理費用580
貸:銀行存款580
借:專項應付款580
貸:遞延收益580

(4)2016年搬遷完成處置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2080
貸:營業外收入2080
(5)重置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600
貸:銀行存款600
借:專項應付款600
貸:遞延收益600
(6)結轉搬遷補償收入余額
借:專項應付款320
貸:資本公積320
二、企業所得稅處理
(1)2014年度計入損益的營業外支出、管理費用2080萬元應做納稅調整增加處理.
2016年為搬遷項目完成年度,結算搬遷所得為:3000-1500-580=920(萬元).
(2)該余額920萬元應計入2016年應納稅所得額,根據填表規則,當期納稅調整金額為1160萬元.
(3)確定重置固定資產計稅基礎為600萬元.
企業發生政策性搬遷損失附報哪些資料?
企業發生政策性搬遷損失時,應附報以下資料:
⑴《企業政策性搬遷清算損益表》;
⑵搬遷收入的會計核算賬頁及有效憑證;
⑶搬遷支出的會計核算賬頁及有效憑證;
⑷搬遷資產處置支出已履行專項申報手續的,提供《企業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申報表》;搬遷資產處置支出未履行專項申報手續的,應按照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有關要求提供報損明細資料;
⑸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政策性搬遷損失稅務處理怎么做?首先我們要確認是否是搬遷負數,政策性的搬遷損失一般在搬遷年一次性結算,至于稅務處理方法,大家還是仔細閱讀小編的總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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