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章丟失會帶來哪些風險?
發票章即發票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是指用發票單位和個人按稅務機關規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稅務登記號,在領購或開具發票時加蓋的印章。
1、按公安局的要求登報遺失聲明。
2、憑遺失聲明到公安局開刻章的介紹信去刻新章。
如果你拿著稅務登記證可以直接刻到發票專用章那么以上兩條可以不管。

發票丟失應該怎樣處理?
一、稅務局是這么規定的:
1、經辦人遺失:登報掛失---稅局備案(具體會不會罰款什么的就看你們稅務局的了).
2、收票單位遺失:憑收票方提供的他方稅局開出的紅字銷售折讓單,本方開出紅字發票沖減前期收入。
二、有人像以下這樣處理(不過會有一定的風險):
1、如果是銷售發票,復印一份存根聯或在開票系統再打一份入帳;
2、如果是購進發票,復印一份抵扣聯或找對方復印一份發票并蓋章后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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