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供應商對賬應該是采購還是財務?
在對賬前,財務部門會計對供應商提供的對賬資料應進行初步審核,不滿足條件的對賬資料應要求供應商補充完善或讓采購督促供應商補充完善.
公司的對賬中有供應商和客戶,請問對賬單是誰發給誰?
一般情況下,生產企業對財務的管理有定期對賬制度,這也是財務管理制度的一項重要工作。相互有業務往來的,均應當形成定期對賬制度。

一般情況下,由本企業的生產部門上報生產經營數據給財務,財務進行賬務處理,財務的主要工作就是開票,然后跟蹤客戶單位付款情況。一般情況下,業務生產部門是追款第一責任人。每月的對賬單由財務出具,可以由業務人員和財務人員一起參與客戶對賬工作。對賬單上應當列明對賬的時間段,往來財務數據。對方收到對賬單后與其財務進行核實,核實無誤的給予簽字、蓋章確認,不一致時,寫說明,并簽字蓋章。
至于由誰向誰發對賬單都沒有統一的概論,相互有業務往來的單位,不管哪一方,都有出具對賬單的權力,對方給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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