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無償贈與股票會計處理
分誰的無償捐贈,如果是股東的捐贈,并合同中指定作為資本公積,可以計入資本公積,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的資本公積增加,需要貼花。如果是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捐贈,則需要計入營業外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確認收入的時間應為接受捐贈的時點,即股權變更完成時。應按照股權的公允價值確認收入。
大股東無償轉讓資產的會計處理
1、根據企業會計制度(2001)的有關規定,按規定無償調入或調出固定資產的企業,應在"資本公積"科目下設置"無償調入固定資產"、"無償調出固定資產"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2、按照新會計準則,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的企業,應計入在"營業外收入"科目.

3、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企業)之間無償劃撥資產,劃撥方無償劃撥的資產,按其賬面凈值準予扣除;接受方應視同接受捐贈資產進行計價,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接受方按接受的資產凈值計提的折舊,準予扣除.
我公司接收股東無償劃轉的股權投資,是否繳納所得稅?
依據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9號公告規定:企業接收股東劃入資產(包括股東贈予資產、上市公司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東和新非流通股股東贈予的資產、股東放棄本企業的股權,下同),凡合同、協議約定作為資本金(包括資本公積)且在會計上已做實際處理的,不計入企業的收入總額,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定該項資產的計稅基礎.因此,無償劃轉不作為收入處理的,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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