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王老師1
職稱: 會計從業資格
2020-07-16 17:42
股東無償借給公司錢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如下沒提到個人的情況,所以不交增值稅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相關問題討論
股東無償借給公司錢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如下沒提到個人的情況,所以不交增值稅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2020-07-16 17:42:41
你好; 是的; 要視同銷售;按6%來報增值稅的?
2023-03-03 11:24:15
這個不是那種銷售,只能是以作為借款來處理,
2022-02-21 14:35:13
借銷售費用
貸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費
2023-04-03 14:22:19
不是利息這個,這個指的是利息,一、增值稅
(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附件《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一條第五項規定,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三項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屬于下列非經營活動的情形除外:(三)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無償借款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應視同提供貸款服務征收增值稅。例外情況是,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屬于非經營活動,無論有償或無償,企業無償借款給員工不征收增值稅。值得注意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征求意見稿)》中非應稅交易項目范圍發生了變化,取消了“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屬于非經營活動”。
注:根據財稅〔2016〕36號文第十四條針對視同銷售服務的范圍規定中,自然人無償提供服務沒有被列為視同銷售的范圍,因此,自然人無償借給企業資金使用的借貸行為,不屬于視同銷售的“貸款服務”,不征收增值稅。http://www.shui5.cn/article/e2/133885.html
2020-06-18 20:02:05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王老師1 解答
2020-07-16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