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套現會計分錄
股票期權是一種買賣權利的出讓,買方購買后,買方可以按照合約的規定在特定的時間段買賣股票,期權出讓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股票期權使被授權的員工有望在一般薪金之外獲取一定的額外收益。這種可能的額外收益實質上是公司為享有員工的服務而可能付出的代價,類似于工資費用。然而,員工是否會行權,公司的這種酬勞成本會不會實際發生,卻取決于公司股票未來市價的變動情況以及員工的意向。如果授權后,股票的市價下跌,甚至低于“約定價格”,行權對員工來說無利可圖,或者被授權員工本身不愿意繼續待在公司,那么,股票期權都會實現不了。因此,有人提出:不確認股票期權,只需在備查簿中登記,在行權之時按股票發行處理即可。但是如果不予確認,股票期權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又可能得不到及時、充分的披露。
購買股票的會計分錄
【提示】完整的分錄如下:
① 購入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借: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
② 6月30日,價格3元/股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投資收益
③ 分派股利: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④ 收到利息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⑤ 2010年12月31日 價格2.4元/股
借: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⑥2011的1月3日以530元賣掉:
借:銀行存款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貸: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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