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征稅的項目有哪些?
1、金融商品轉讓;
2、經紀代理服務;
3、旅游服務;
4、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建筑服務;
5、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
6、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
7、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購買的住房和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
8、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及其成員單位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為公益性機構接受的捐款;
9、勞務派遣服務;
10、人力資源外包服務;
11、安全保護服務;
12、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13、融資租賃服務;
14、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
15、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
16、簽證代理服務;
17、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為境外單位在境內開展考試項目。
納稅人發生營改增差額征稅的應稅服務,其計稅銷售額應如何計算?
納稅人如發生上述需實行差額征稅的增值稅應稅服務,應按以下方式計算應稅銷售額:
一般納稅人:計稅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含稅價款)÷(1+對應征稅應稅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計稅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含稅價款)÷(1+征收率)。
經過小編的解答之后,不知道各位對于“差額征稅的項目有哪些?”這個內容是否都真的了解了呢?如果你們還有其他的疑問自己不知道解答,歡迎來咨詢會計學堂專業的老師,感謝閱讀!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