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季度預繳所得稅按累計數嗎?
按實際利潤預繳的:
月(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額=利潤總額-免稅項目所得(農林牧漁業項目所得等)-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應納所得稅額-減免所得稅額(包括: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小型微利企業減免的所得稅額).

季報表所說的累計金額一般是指:
例如:三月的季報是報1-3月的累加金額
六月的季報是報1-6月的依次類推
所得稅季報應該報當月利潤表的本年利潤數,而不是當季利潤數
報表填法是填當年利潤,計算應納稅額,減去已預繳所得稅(以前季度預繳)
最后得出本季應納稅數
所得稅季報不會以季度數預繳,舉個簡單例子:
某企業位季節性企業,第一季度虧損200W,第二季度300W,第三四季度盈利550W,按你的方法當年預繳550*33%=181.5W稅金,實際只是50*33=16.5W
,企業為此占用160多萬流動資
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為:利潤總額=總收入一總成本及總費用,若為正數則按利潤總額乘25%繳稅,若為負數則不用繳稅 每年的第一季度可直接按 利潤表的累計數 數據進行填報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也就是說第一季度只要利潤表的利潤總額累計為負數,就不用繳企業所得稅.
每季度預繳所得稅按累計數嗎?上文介紹了這個是按照實際利潤預繳的,而累計金額季報表里面的什么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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