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返還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企業取得的代扣代繳個稅手續費收入,應當作為企業的收入處理,不能作為營業外收入,也不能計入其他應付款.
收到代扣稅款手續費: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獎勵相關工作人員: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銀行存款等

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如何入帳?
(1)如扣繳義務人用于獎勵辦稅人員的,取得收入可掛往來賬科目,不作為收入處理;辦稅員(財務人員)取得代扣繳義務手續費的獎勵收入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2)如扣繳義務人不用作獎勵辦稅員(財務人員)個人的而納入企業作為其他用途的,則應作正常生產經營以外取得的收入處理,計入"營業外收入".
取得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營業外收入.使用時根據用途借記相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返還的手續費是指稅局按規一定比例返回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對這筆手續費處理,主要考慮這筆收入的稅費情況及用途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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