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認證已抵扣發票對方作廢如何處理?
答:銷貨方對于作廢的情況及后續抄報稅及申報的處理不同,購貨方也有所不同:
1、如銷貨方開出發票后,手工在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票面上寫了"作廢"字樣,而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中沒有作廢的操作,且銷貨方按正常票進行抄稅和申報的,購貨方取得的發票抵扣聯可正常認證抵扣;
2、如銷貨方開出發票后,在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中作"作廢"操作,但已通過人工補錄后抄報稅和通過國稅機關門前受理申報并經異常處理的,購貨方取得的發票抵扣聯可正常認證抵扣;

3、如銷貨方開出發票后,在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中作"作廢"操作,且在抄報稅和申報時按"作廢"票處理的,購貨方取得的發票抵扣聯已認證的,不得抵扣進項稅,也不得退回開票方;
4、如購貨方已抵扣進項的,須轉出相應進項.由于具體操作涉及銷貨和購貨雙方,具體辦理時購貨方未必能準確了解開票方及開票方主管國稅機關的相關操作,故建議出現此類問題時,應將具體情況向主管國稅機關反映,由主管國稅機關協助核實開票方相關情況后再予處理.
增值稅發票抵扣后還能作廢嗎?
答:增值稅發票抵扣后就不能作廢了,如果是發生退貨的情況,需要開紅字發票沖銷.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規定: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綜上所述,相信各位已經對已認證已抵扣發票對方作廢如何處理了解的差不多了.更多精彩的財務資訊盡在會計學堂,快來訂閱課程一起學習專業知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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