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新建職工食堂取得的增值稅發票能抵扣進項稅額?

2017-07-12 15:5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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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以后,一般納稅人新建職工食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2016年5月1日以后,一般納稅人新建職工食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回復:2016年5月1日以后,一般納稅人新建的職工食堂專用于集體福利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不是專用于集體福利的,比如同時對外經營的,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按照規定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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