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基金應怎樣申報?
如何申報安排殘疾職工的就業情況?
有殘疾職工的單位應于2015年規定的時間內(節假日、雙休日除外),根據通知要求攜帶以下資料至各區縣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申報上年度安排殘疾職工的就業情況.
1、《單位殘疾職工名冊》(加蓋行政公章);
2、新增殘疾職工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和復印件;
3、如安置法定就業年齡內,畢業未滿5年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殘疾人畢業生,還需要提供:(1)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2)《學歷證明》(普通中專、職業高中)原件、復印件或《學歷鑒定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原件、復印件.
注:上述復印件需加蓋行政公章.
單位申報結束后,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會將相關信息和內容提供給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據此進行相關數據調整,生成單位應繳信息.逾期未辦理申報手續的單位,將依法征收殘保金.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應當依法與殘疾職工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不得逃避參保的繳費責任,以維護殘疾職工在社會保險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將影響應繳納殘保金的核定.

例如:某單位度每位職工都按照4000元的繳費基數繳費,則每人每月繳納的社保費為4000×45.5%=1820元,在計算繳納殘保金的基數時,是根據4000元計算,而不是1820.假設該單位每月都有10人繳費,且沒有辦理過補繳、申報錄入、退帳、繳費基數調整等業務變更,則繳納度殘保金的基數為4000×10×12=480000元.
"單位月平均人數"按單位賬戶月平均人數核定,包括已辦理封存手續的人員.單位經辦人可以根據2月至2015年1月《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上的賬戶總人數按月累加后除以實際繳費月數來計算,結果四舍五入后取整數.
根據以上統計口徑,舉例說明殘保金的計算辦法.比如,某單位安排了25名殘疾人,月平均人數為1612人,則單位殘疾職工的比例為25/1612=1.5509%,不到1.6%,需要繳納殘保金,實際繳納比例為1.6%-1.5509%=0.0491%.繳納殘保金的基數為49327142元,則實際應繳納殘保金的金額為49327142×0.0491%=24219.7元.另一單位未安置殘疾人,繳納殘保金的基數為1181541,則應繳納殘保金的金額為1181541×1.6%=18904.7元.
可見,殘保金的金額多少主要與單位上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多少有關,單位效益越好、規模越大、人員越多、工資越高,應承擔的社會責任相應越大,安排就業的殘疾人就應越多,否則,繳納的殘保金就越多.
殘保基金應怎樣申報?上文介紹了一個例題,以及安排殘疾職工的就業情況內容,更多相關會計學堂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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