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政府為支持企業發展生產,進行產品升級換代,通常會給予一定的補助進行扶持。企業對于取得的政府補助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回復:《企業會計準則第十六號——政府補助》規定,政府補助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
(二)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例如:乙企業于2016年12月收到政府撥付的扶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100萬元,用于扶持乙企業的生產經營發展及補償各項費用支出。企業當月購進一臺不需安裝設備,價值60萬元(不得抵扣增值稅,使用壽命5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假定無殘值),次年1月,支付相關費用40萬元。
收到政府補助100萬元
借:銀行存款 100
貸:遞延收益 100
購進設備
借:固定資產 60
貸:銀行存款 60
支付相關費用40萬元
借:管理費用 40
貸:銀行存款 40
借:遞延收益 40
?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40
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折舊 1
貸:累計折舊 1
借:遞延收益 1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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