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福利費有進項稅如何做憑證轉出?
借: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福利費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要在進項稅轉出里填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關于進項稅轉出的憑證
進項稅轉出的憑證:
借: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管理費用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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