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建期企業如何申報企業所得稅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稅務部門還是會要求企業進行匯算清繳清納稅申報表填寫的。
一般情況下,已依法申請營業執照并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均應按照現行稅收相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2012年第15號)中專門提到:

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國稅發[2009]79號)
企業籌建期是否需要所得稅匯算清繳?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企業在納稅年度內無論盈利或者虧損,都應當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告和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籌建期應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
投入經營,某個年度就是籌建期,期間的所得稅申報,是避免不了的,而不是說根本不需要,會計學堂整理的籌建期企業如何申報企業所得稅如上所述,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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