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收到的按揭房款如何交稅
答:“營改增”前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定“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到預收款當天開具發票并產生納稅義務。
“營改增”后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商品房交付時開具發票并產生納稅義務。

營改增之后房地產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一)從價計征
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定,既有利于各地區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稅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稅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提高征管效率。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二)從租計征
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營改增之前和營改增之后當然規則變化挺大的,希望你們在處理的時候可以分清楚這個問題。營改增后收到的按揭房款如何交稅?小編已經解答完了,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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