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開給企業的收據能不能入賬?
可以入賬,不能作為稅前扣除依據,匯繳時按所得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醫院收費使用憑證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5]575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的法規,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收取費用所使用的各種收費憑證屬于發票范疇,其具體管理方式和管理辦法,由各地稅務機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北京市衛生局關于規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收費專用收據使用行為的通知》(京衛財字[2006]96號)規定,為了進一步規范北京地區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收費專用收據使用行為,解決現行收費收據種類多、樣式不一致的問題,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啟用新版北京市財政性票據和開展重新審核北京市財政性專用票據工作的通知》(京財[2006]739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制定統一的新版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收費專用收據,套印財政部統一監制章.新版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收費專用收據包括"北京市門診收費專用收據","北京市住院收費專用收據","北京市臨床供血收費專用收據","北京市醫療急救收費專用收據","北京市救護車收費專用收據","北京市用血互助金專用收據","北京市門診掛號費診療費專用收據"共七種.
對照上項規定,醫院提供的收費專用票據,符合規定可作為入賬憑據.
醫院開給企業的收據能不能入賬?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內容的答案是可以入賬,只是不能稅前扣除,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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