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自持物業會計如何處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轉為自持物業,雖然按規定以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義辦理了產權登記,但是不屬于增值稅的應稅行為,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也不需要開具發票。
需要繳納房產稅:年應納房產稅的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
房屋原價折算為應稅房產原值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和地方稅務部門在上述幅度內自行確定。
需要交納土地使用稅: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開發商自持物業有哪些運營模式?
房地產開發公司由于開發產品的業態不同、管理層的運營思路不同、市場銷售狀況不同,主動或被動留有部分自持物業(以商業為例),主要有以下經營模式:
第一類、房地產開發公司自持物業(以商業為例),自用自營的模式;
第二類、房地產開發公司自持物業(以商業為例),自行出租的模式;
第三類、房地產開發公司自持物業(以商業為例),交由商業運營公司管理的模式;
第三類模式分三種情況:
1. 房地產開發公司將自持物業(以商業為例),委托給商業運營公司代出租,并向商業運營公司支付管理費的模式;
2. 房地產開發公司將自持物業(以商業為例),出租給商業運營公司,由商業運營公司經營的模式;
3. 房地產開發公司將自持物業(以商業為例),投資給商業運營公司,由商業運營公司經營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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