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忘記作廢多交的稅該怎么入賬?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稅務局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發票及稅款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8號)第四條規定,主管國稅局為納稅人代開的發票作廢或銷貨退回按現行規定開具紅字發票時,由主管國稅局退還或在下期抵繳已征收的增值稅,由主管地稅局退還已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或者委托主管國稅局在下期抵繳已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具體退稅辦法按《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于現金退稅問題的緊急通知》(國稅發〔2004〕47號)執行。
因此,對于增值稅發票忘記作廢多交的稅,其做賬方法如下:

1月份沒有作廢的要確認收入,不然你的利潤表與申報表將不符。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2月份交了xx元的增值稅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291.26
2月開具紅字發票,憑證與上月一樣但金額為紅字。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的上述文章,對于增值稅發票忘記作廢多交的稅的入賬,您現在清楚了其答案了嗎?想要知道更多會計方面的新知識,就一起加入我們的隊伍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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