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所得稅的賬務處理的解決方法
應付稅款法
應付稅款法是將本期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的差異造成的影響納稅的金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而不遞延到以后各期.在應付稅款法下,當期計入損益的所得稅費用等于當期應繳的所得稅.在應付稅款法下,企業應按照稅法規定對稅前會計利潤進行調整,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即納稅所得,再按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出當期應繳的所得稅,作為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繳的所得稅,記: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月末或季末企業按規定預繳本月(或本季)應納所得稅稅額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企業應將"所得稅"科目借方余額作為費用轉入"本年利潤"科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應交所得稅的賬務處理的解決方法上文就先簡單介紹到這,上文有詳細的會計分錄供大家參考,如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與老會計在線互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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