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代開專票沖紅需要怎么辦理?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第二條規定:"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比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處理辦法,通知單第二聯交代開稅務機關."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二條規定:"代開專用發票遇有填寫錯誤、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按照專用發票有關規定處理.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時填寫有誤的,應及時在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中作廢重新開具,代開專用發票后發生退票的稅務機關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作廢或開具負數專用發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需要重新開票的稅務機關應同時進行新開票稅額與原開票稅額的清算多退少補;對無需重新開票的按有關規定退還增值稅納稅人已繳的稅款或抵頂下期正常申報稅款."

現需申請代開紅字發票,請問需攜帶什么資料到柜臺申請呢?
上述情況,你司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再憑通知單到代開發票柜臺開具紅字發票.申請紅字發票通知單需要的資料如下:
一、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2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 與《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對應的藍字發票.
2.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并在《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通知單.
三、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條件的2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辦理部門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稅務代開專票沖紅需要怎么辦理?上文小編介紹了幾點,有納稅人應該提供的資料和稅務機關的辦理時間,以及辦理部門是哪個?等相關內容,具體的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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