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轉錯款對方要求現金退可以嗎?
答:不可以,公對公因粗心轉錯單位,可以讓對方以公對公轉賬的方式轉回公司賬戶上。

會計信息要求真實,做到實質重于形式,也就是要求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因粗心轉賬錯誤是真實發生的,讓對方“原路”退回沒有風險。對方因各種風險為由拒絕公對公退回的,可向對方提供加蓋公司財務章,公章,負責人簽字的退款證明。若退款成功,公司在賬務處理時,將向對方提供的退款證明復印件,以及與正確的付款單位之間的交易事實復印件做憑證附件。
公對公轉賬有支票、電匯、匯票、委托收款等。最常用的是支票,電匯。
具體操作可到銀行柜臺咨詢,反正你還要買相應的匯款憑證,交納匯費,匯款最起碼的條件是要知道對方的銀行賬號。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轉賬不涉及稅務問題,放心使用。
對公轉錯款對方要求現金退可以嗎?答案是不可以的,需要原路退還,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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