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日之前收到以前年度的發票怎么走賬?
需要根據合同判定費用的發生時間,如果是預付性質,費用尚未發生,則付款時:借:預付賬款;貸:貨幣資金。
附件至少包括是合同、付款證明、對方收款收據。
收到發票時:借:成本費用(根據實際確定);貸:預付賬款 附件至少包括費用審批單、發票。
如果費用已經發生, 則:借:成本費用;貸:預付賬款 。
收到發票時,直接將發票附在該會計分錄后即可。

【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六、關于企業提供有效憑證時間問題。
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會計學堂整理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六、關于以前年度發生應扣未扣支出的稅務處理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在會算清繳日之前收到以前年度的發票怎么走賬,因為是匯算清繳以前年度的,所以在處理時,要根據發票的不同時間狀態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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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