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如何處理?
答: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
對于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同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以下三點:
(債權投資、股權投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后續計量時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股權投資因資產負債表日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兌損益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等。

【案例分析】
一公司公司支付價款1020元購入B公司發行的3年期公司債券,該公司債券的票面總金額為1000元,票面年利率為4.5%,實際年利率額為4%,利息每年年末支付,本金到期支付。A公司將該公司債券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假定無交易費用和其他因素的影響。
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則該債券的市場價格為1050.
借:其他綜合收益 34.2 1050-(1020-4.2)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4.2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文章,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賬務處理您是否知道了呢?如果您對于本文的案例,有不明白的,可以詢問我們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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