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是按照會計利潤計提嗎?
答:法定盈余公積金是國家統一規定必須提取的公積金;
它的提取順序在彌補虧損之后,按當年稅后利潤的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是國家規定企業必須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提取比例為10%.
法定盈余公積的用途:
盈余公積:
1.彌補公司虧損;
2.擴大公司生產經營;
3.轉增公司資本(轉增時所留存的該科目余額不得少于轉增前注冊資本的25%)

法定公益金和法定盈余公積金有什么不一樣?
答: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
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積兩類.
一般盈余公積分為兩種:
一種是法定盈余公積;
另一種是任意盈余公積.
法定盈余公積:是指按照企業凈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盈余公積.
它主要用于企業擴大再生產,也可用于企業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
企業在計提了法定盈余公積之后,還可以根據企業政策的需要計提任意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的用途與法定盈余公積相同.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在于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
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計提;
后者則由企業自行決定提取.
法定公益金:是指按照企業凈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公益金.用于購建集體福利設施.
注: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法定公益金已經取消,改為任意公積金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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