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增值稅大于應交增值稅怎么做賬務處理
答:假設A公司2016年6月發生如下業務:異地經營的建安工程收入為100萬,取得該工程分包發票40萬元,本月購進非本項目原材料一批,價款117萬,則本月在異地預繳增值稅為(100-40)÷(1+11%)×2%=1.08萬,本月銷項稅合計為100÷(1+11%)×11%=9.91萬,本月進項稅合計為117÷(1+17%)×
17% + 40 ÷(1+11%)× 11% = 20.96萬,本期進項大于銷項,但已多繳納預繳稅款1.08萬元,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收到工程款時:
借:銀行存款 100
貸:預收賬款 100
預繳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1.08
貸:銀行存款 1.08
結算總成包款時:
借:預收賬款 100
貸:工程結算 100
分包完工驗工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40

貸:應付賬款 40
支付分包款時:
借:應付賬款 40
貸:銀行存款 40
結轉收入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36.04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96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6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0.09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9.91
工程結算與工程施工對沖結平時:
借:工程結算 100
貸: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40
——合同毛利 60
購入原材料時:
借:原材料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
貸:銀行存款 117
期末結轉多交增值稅:
借:未交增值稅 1.08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1.08
不知道小編給大家舉的這個例子大家是否都明白了,如果你們還有其他的問題,歡迎向我們的老會計答疑咨詢。預繳增值稅大于應交增值稅怎么做賬務處理解答完了,感謝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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