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估的費用跨年怎么辦?
關于跨年度成本費用,雖然現在的企業所得稅法與會計準則均遵循權責發生制,但現實征管中,由于我國實行“以票控稅”的征管系統,以及會計年度與匯算清繳年度的不同,經常會出現財稅處理的差異。

一、當年成本費用已經發生,企業也已作賬務處理,但稅前扣除憑據不能在當年取得。
比如存貨暫估入賬、固定資產暫估入賬等。有的企業年底購入原材料,已經領用生產,但由于結算等問題,一直未取得發票,為準確核算成本,在年底按照合同等資料暫估計入存貨與成本。財務核算按照權責發生制進行賬務處理。而在稅務處理上,對無發票的購進貨物是否能在稅前扣除則比較敏感。
二、當年成本費用已經發生,但未在當年稅前扣除,在以后年度發現。
比如核算錯誤的銷售成本在以后年度發現、當年的資產損失未履行稅務機關報批制度,未在稅前扣除,以后年度經稅務機關審批可稅前扣除等。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暫估的費用跨年怎么辦,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了,更多的財務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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