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會計分錄怎么寫?
根據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題中,企業會計帳面利潤總額為虧損,但是,按照稅法規定調整后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正數,應當依法交納企業所得稅。對于應交的所得稅,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應當如下會計處理: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期末,
結轉“所得稅”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實際交納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由于企業利潤總額為虧損,再扣除應當交納的所得稅費用,表現為虧損的進一步擴大,僅此而已。

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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