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開辦的綠化企業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嗎?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從事生產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或以其為主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適用50%的標準)
年應稅銷售額≥50萬元,一般納稅人;<5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這個就可以用于新開辦的綠化企業了。
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80萬元,一般納稅人;<8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

另外還有定性標準——納稅人性質和會計核算程度,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來判定。
從區別可以看出,除了在稅率上有所不同外,“征收形式”和“發票抵扣”是兩種納稅身份的主要不同,也是我們下面對如何選擇納稅身份將要進行討論的重點。
對于剛注冊的一家綠化企業,如何確定是否屬于小規模納稅人有方法,上文所說的幾個方面的判定方法,就可以作為參考。本文為新開辦的綠化企業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嗎,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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