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入需要裝修的不動產怎么處理?
答:新購入不動產,如果有裝修,在新購入時的會計處理上是作為固定資產原值處理的;
對于企業所得稅也是如此.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不動產原值,是指取得不動產時的購置原價或作價.

租的房子發生裝修費用怎么處理?
答:可以計入管理費用-修理費.
因不符合固定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確認的條件;
因此一次性記入費用,稅務上按照5年攤銷.
納稅人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有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增加固定資產價值;
如有關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可作為遞延費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間內平均攤銷.
如果符合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條件,則可以視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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